香港公司利得稅介紹
香港的利得稅,也被稱為企業(yè)所得稅,是其主要稅種之一。該稅基于“地域來源原則”征收,即只對源自香港的利潤征稅。自2018年4月1日起,香港實施了利得稅兩級制:首200萬港幣的利得稅率分別為8.25%(法團)和7.5%(非法團),超出部分則按16.5%(法團)和15%(非法團)的標準稅率征稅。需要注意的是,每個集團僅允許一家企業(yè)享受此優(yōu)惠。
利得稅寬減
香港政府每年的財政預算案會公布當年的利得稅寬減措施,每年會根據(jù)財政預算情況調整寬減金額,歷年利得稅寬減金額如下:
1、寬減2023/24課稅年度100%利得稅,上限3,000港元
2、寬減2022/23課稅年度100%利得稅,上限6,000港元
3、寬減2021/22課稅年度100%利得稅,上限10,000港元
4、寬減2020/21課稅年度100%利得稅,上限10,000港元
5、寬減2019/20課稅年度100%利得稅,上限20,000港元
6、寬減2018/19課稅年度100%利得稅,上限20,000港元
利得稅豁免
在香港經營業(yè)務的公司,如果其利潤來源于非香港地區(qū),可以通過申請海外利得稅豁免來實現(xiàn)完全免稅。
這要求公司滿足以下條件:
1、在香港經營業(yè)務
2、從經營業(yè)務中取得利潤
3、利潤并非來源于香港
香港公司利得稅申報流程
1、香港稅局下發(fā)利得稅表
新注冊的香港公司通常在成立后的18個月左右收到第一份利得稅表;非首次做賬審計的公司,稅局一般會在每年4月的第一個工作日發(fā)出利得稅表;如果未收到稅表也需按照要求每年進行稅務申報。
2、公司做賬審計
按照公司財務年度提交財務資料進行做賬,并給香港會計師進行審計,出具審計報告。
3、遞交稅表
根據(jù)審計報告上的數(shù)據(jù)填寫利得稅表,并將審計報告和利得稅表一并遞交至香港稅局。如無收到利得稅表,則只需遞交審計報告至稅局。
4、稅局計算稅費
香港稅局將收到的利得稅表和審計報告轉交給評稅組,評稅組根據(jù)公司遞交的材料和行業(yè)平均利潤水平進行核算。
5、稅局下發(fā)繳款通知書
根據(jù)評稅小組核算的利得稅金額,稅局下發(fā)對應金額的利得稅繳款通知書。收到繳款通知書后,在限期前繳納稅費。如針對繳稅金額有異議,可以在1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稅局提出反對。
6、繳納稅款
如針對繳稅金額無異議,則按照利得稅繳款通知書中的金額、繳款賬號等信息完成繳款,即年度報稅完成。
香港利得稅實行預繳稅制度,當年的評稅結果出來后,稅局通常會提前預收下一年度的稅費,依據(jù)當年公司的應交利得稅金額來預收下個年度的。在下一年完成稅務申報后,多退少補,即之前年度多繳納的稅費會以支票形式退回給公司;若少繳了,則需要補回相應的稅額給稅局。